交易权属商品房即我们常说的使用权房,交易权属商品房是指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建设的以市场价出售的房屋。是不可售、非独立的成套公房,这类住房只可以进行承租权(即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这类房主要包括商品住房、商品商业用房、商品办公用房。
交易权属商品房与普通商品房的区别在于,普通商品房是平时我们俗称有70年、50年、40年的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而这个交易权属商品房只有使用权。
使用权房子如何交易
1、卖方即取得入市资格房屋所有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要持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交易管理部门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2、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协议,并去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3、房屋获得上市批准后,卖方即可通过上网、托熟人、登广告、委托代理等方式找到买主,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成交价格,签订书面合同。
4、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交易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出售的书面决定。买方须提交本市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外省市个人还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的购房证明。
5、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含对申报的买卖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届时正常市场价格水平的,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的评估),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有关税、费、收益,完成立契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