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内地一考生家长用两万去贿赂香港轩尼诗小学的校长,校长看到这样的情况很震惊,震惊之余是愤怒,愤怒之余是绝对的失望,没想到在香港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廉政公署威慑下,在港干部,公职人员几乎是没有贪腐事件发生的。
用金钱考验干部是违法犯罪行为
更何况是高校的校长,在面对金钱的诱惑,不出意外的是进行举报到廉政公署,对于,这样的行为,我们只能对此校长进行点赞,不仅守住了底线,更能为干部作出了表率。
对于学生家长而言,就拿这个来考验干部?哪个干部经不起这样的考验?区区两万就能够考验得了干部?是不是有点看不起香港的校长了,说是看不起就算是轻了,在内地像这种情况断然是拿不出手的,有些太寒酸,别说拿这个去考验干部了,就是能够见到校长的面,也是烧高香了。
话说回来,对于行贿受贿,无论是香港还是内地,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只不过是干部受考验的程度以及能够产生考验后依然在位的时期长短而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