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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将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统一规划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西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下简称《学前提升计划》),明确到2025年,全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进一步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以上;全省县域普及普惠督导评估通过比例达到55%以上;全省标准化幼儿园建设达标率达到70%以上。

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统一规划

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15832所,在园幼儿数161.83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0.4%,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3.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0.4%。然而,学前教育存在不少短板,如经费投入不足、成本分担机制待健全、支持保障赋能有限、保教质量待提高等。

针对上述问题,《学前提升计划》提出,要扩充普惠资源、强化支持保障、提升保教质量,并明确了具体举措。

在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方面,结合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城市化进程需要,统筹“城镇与乡村、当前与长远”,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启动实施全省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工程,开展标准化幼儿园评估认定,到2025年全省标准化幼儿园建设达标率达70%以上。

严禁长期使用代课教师

针对幼儿园教师配备、待遇保障的问题,《学前提升计划》提出,在编制管理上,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逐步提高公办园在编教师比例。严禁挤占、挪用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编制不足地区积极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在待遇保障上,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相应工资收入。在职称评聘上,落实普惠性幼儿园教师在考核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的同等权利;幼儿园教师参评全省特级教师、模范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实行单列。

标签: 长期使用代课教师 幼儿园教师配备 标准化幼儿园建设 公办园在编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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