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数次增持,“盈安系”在万科获得了“话语权”。
4月29日晚间,万科A(000002.SZ)发布公告称,深圳市德宇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宇众”)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入公司80.48万股,占万科已发行股份的0.01%。
在此次变动前,德宇众持有万科企业(02202.HK)1914.7万股。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安合伙”)、深圳盈嘉众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嘉众合伙”)以及国信金鹏1号分别持有万科A 6500万股、2.38亿股及2.57亿股,合计占万科已发行股份的4.99%。
变动完成后,德宇众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表决权的万科股份5.81亿股,占万科总股本的 5.00%。
根据上市公司规则,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其股权变动需要进行公告。“盈安系”公司由此出现在了公众是视野之中。
提振股价
实际上,“盈安系”的增持相当于万科自家人对股票的增持。
根据公告,国信金鹏1号指的是指国信证券-工商银行-国信金鹏分级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所持股票的投票权归属于国信金鹏1号份额C的委托人,即盈安合伙。
而德宇众、盈安合伙以及盈嘉众合伙三家公司均由深圳盈安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下称“盈安公司”)控股,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于文安。
据了解,盈安公司正是万科事业合伙人集体委托管理经济利润奖金集体账户的第三方。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25日。
增持自家上市公司股票,“盈安系”一石二鸟。一方面,增持股票往往可以稳定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的表现,提振股价。另一方面,逢低买入或能在日后带来良好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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