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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升级交通事故救助机制确保医治“零时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交通事故发生送医后,医院抢救及时,还没有向我们催要治疗费用……”前不久,山西应县两轮电动车驾驶人闫先生因交通事故送医后,当家人为短时间凑齐救治医药费犯难时,执勤交警开具了《抢救治疗费垫付通知书》,第一时间为其垫付医疗费用3万元。

山西自2018年11月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来,共救助上万名不幸因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其家庭,垫付或支付救助费用3亿多元。日前,山西公布了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扩大了救助时间、范围,提高了垫付金额、困难补助,为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担保7日内的抢救治疗费用,7日后抢救费用的垫付限额提高至30万元,垫付丧葬费用的标准统一提高为山西省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造成受害人家庭特殊困难确需救助的一次性经济困难补助最高标准提高到8万元……

该基金用于垫付山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治疗费用,救助因道路交通事故陷入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依法向偿还义务人追偿的资金;财政临时补助等。

标签: 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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