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2年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要点》提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狠抓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化公租房服务,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推动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我省棚户区改造将完成投资436亿元。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5万套,完成投资76亿元。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5万户,每个设区市至少新建4个公租房智能化管理小区。
我省将优化公租房服务。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在做好公租房实物保障的基础上,积极发放租赁补贴,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保障需求。推行公租房“一证办理”,依托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和省级联审联查平台,按照最大化精简原则,取消非必要的申请材料、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申请材料,实现凭身份证线上办理公租房申请业务。
6月30日前,各市市本级实现公租房申请、受理、审核、分配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年底前,各市全市域实现公租房申请、受理、审核、分配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年底前,设区市市本级政府产权公租房小区运营管理力争全部实行政府购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