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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发布关于公司事业合伙人购买公司A股股票的公告

4月29日晚间,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000002.SZ)发布关于公司事业合伙人购买公司A股股票的公告。

公告显示,于2021年4月29日,万科收到深圳市德宇众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德宇众”)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盈安合伙”)、深圳盈嘉众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盈嘉众合伙”)出具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2021年4月29日,德宇众以自有资金通过A股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万科A股804800股,占万科已发行股份的0.01%,导致德宇众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合计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据了解,德宇众与盈安合伙、盈嘉众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其均代表万科事业合伙人进行持股计划。按照万科披露的信息,德宇众系盈安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盈安合伙和盈嘉众合伙系盈安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和管理的合伙企业,同时盈安合伙是国信证券所管理的国信金鹏1号的委托人,持有国信金鹏1号的全部份额C,并拥有国信金鹏1号所持股票的表决权。

按照万科披露的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德宇众此次买入万科股票的价格为27.76元/股,较4月29日收盘价格27.89元/股基本持平,按买入价计算,此次德宇众买入股份共使用约人民币2234万元。

按照公告,德宇众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择机进一步增持万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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