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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申领暖心“两直”补助

7月18日22时许,一条有关“两直”补助申报常见问题汇总的微信消息一经路桥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推出,短时间内便迎来了2000多的点击阅读量。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要求,高质量完成路桥区“两直”资金直补工作,根据省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部署要求,7月17日,路桥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路桥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这两天咨询‘两直’补助的电话不断打进办公室,许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补助相关事项非常关心。”该局工作人员表示,“两直”补助对象为2019年底前设立且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2019年度纳税额大于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无纳税,但列入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工作指导意见》确定的特定行业(指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电影放映、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且,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判定标准》(GS46—2018)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是指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依法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个人。

据悉,2019年度纳税额大于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补助标准为小微企业每户1万元,个体工商户每户0.3万元。2019年无纳税但列入特定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补助标准为小微企业每户0.8万元,个体工商户每户0.2万元。此外,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应优先用于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支付生产经营房屋租赁费、支付生产经营性贷款利息、支付生产经营性水电气等费用,以及其他符合纾困政策的相关支出。

“对于满足上述补助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如果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信用不良记录等情形,将不予补助。大家可以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上查看更多相关事项。”工作人员提醒,补助资金发放流程共有5个阶段,包括自主申报、名单核查、名单公示、补助申领、发放资金。在自主申报阶段,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路桥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入口,在“两直”资金补助自主申报系统上进行申报,申报期限截止后申报通道自动关闭。

标签: 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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