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浙江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医保政策新闻发布会在杭州举行。会议介绍关于浙江省医保局印发《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
会上,浙江省医保局副局长徐伟伟介绍,《实施意见》出台以后,将给参保群众三方面的实惠。一是参保群众吃同样的中药可以少花钱。二是参保群众花同样的钱可以吃上相对质量更优的中药。三是参保群众看名中医的辩证论治费,这笔费用主要由医保支付。
接下来,医保部门将加大对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准入政策倾斜力度,把更多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报销比例向基层倾斜,能够减轻患者个人经济负担,同时也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优势,对中医医疗康复等长期住院的,我们也可以按床日付费,这样既方便群众,也减少住院费用。
会上,央广网记者就浙江医保部门对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的相关支持举措作出提问。
徐伟伟表示,医保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强民生福祉、维护和谐稳定的一个重大制度安排。近两年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医保政策和价格杠杆作用,在促进支持全省中医医疗机构发展方面,主要采取四项举措。
一是不断扩大中医药医保支付范围。二是推出符合中医特点的支付方式。三是优化中医诊疗服务价格体系。四是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参与医保服务。
下一步,医保部门将坚持“中医医疗机构对就医群众让利越多,医保对中医医疗机构激励越大”的原则,从门诊、住院两个方面考虑,进一步完善对中医医疗机构的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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