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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以发展红色旅游名义破坏生态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日前印发方案,合力推动革命老区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方案明确,严禁以发展红色旅游名义,破坏生态环境、违规占用耕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红色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利用。

方案围绕“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推进红色旅游品质升级”“优化红色旅游发展格局”三方面部署了12项重点任务。其中,在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方面,我国将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内涵,稳妥建设红色纪念设施,创新红色旅游产品开发。方案明确指出,要以县(区、市)为单位开展革命文物资源专项调查和定期排查,全面摸清革命老区革命文物资源家底和保护需求,将革命文物资源资产使用和管理情况纳入国有资产报告,加强革命老区重大纪念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合理开发特色国防军事旅游产品,打造精品红色旅游演艺作品等。

红色旅游的品质也将升级。未来,我国将完善革命老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内部道路、停车场、厕所等配套设施,促进红色主题餐饮业、住宿业向品牌化、规范化、便利化转型升级,制定革命老区红色旅游人才培训计划。此外,还将规范管理红色旅游宣教活动、红色文化教育场所以及红色旅游讲解内容,加强外文简介、指示牌、标语、宣传册(单)、门户网站等内容审核,严禁以发展红色旅游名义,破坏生态环境、违规占用耕地,融合发展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加强革命老区区域合作,探索共同编制红色旅游发展规划,建立革命老区红色旅游重大项目储备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红色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等。

下一步,三部门将不断完善督导评估机制,通过定期评估、公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做好跟踪监管,并积极总结经验做法,加强示范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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