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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布八批共22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1月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该省第一至第八批共22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将之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严格保护。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廷琦在会上表示,近年来,该省一直致力于完善、规范相关划定工作,分别于2000年、2009年和2013年进行过三次较为系统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此次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历时一年零八个月,相比往年,边界划定更科学、范围表述更精准、公布程序更严谨。

据王廷琦介绍,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前不久公布了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全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已经达到1968处。“我们将总结经验,把划定工作向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延伸,区分轻重缓急,选择工作试点,分期分批逐步推进。”

王廷琦同时强调,自2022年起,山东将陆续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遥感监测工作,及时发现违法工程建设或文物破坏行为,并依法处置,同时推动在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等历史文化保护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徐勇说,下一步,该厅将联合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致力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工作,及时将文物资源的空间信息纳入同级平台,建立数据共享与动态维护机制。经文物主管部门核定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要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原则上不予收储入库或出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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