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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被害人父亲:该案将于本月27日开庭

1月21日20时许,“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被害人李某月的父亲李先生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1日19时许,他接到云南西双版纳中院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该案件将于1月27日开庭。

李先生告诉澎湃新闻,这与他21日下午接到的电话通知不同,当时法院工作人员称是将再次召开庭前会议。

李先生称,目前他暂未收到法院传票。届时他将去往云南参加庭审。

1月21日晚,澎湃新闻多次致电云南西双版纳中院,截至发稿暂未接通电话。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勐海县公安局2020年8月4日通报,李某月从江苏南京到达云南勐海后去向不明。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同年9月11日晚,勐海县委宣传部官方公众号发布勐海县人民检察院通报,该院2020年9月4日对犯罪嫌疑人洪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曹泽青、张晨光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祁文强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据开屏新闻2020年12月报道,该案曾由西双版纳州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原因是犯罪嫌疑人洪某的代理律师向警方提出应对洪某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李先生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他在这起案件中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希望能到庭参加庭审。

2021年12月17日,该案原定在西双版纳中院开庭。在原定开庭日期的前一天下午,李先生接到法院通知称,原定的开庭取消。该案被害方代理律师告诉澎湃新闻,法院表示,因为2021年12月17日要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原定庭审时间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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