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吹风会,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展情况。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负责人隆学文表示,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分为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支付政策。之所以把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放到最后,主要是因为这个门诊慢特病确实是名副其实的“硬骨头”。其有三个显著特点:
一是具有与普通门诊相同的就医频次很高、时效性很强的特点。门诊慢特病和门诊一样,要实现即时门诊、即时结算。因此,需要“立等可取”。
二是与住院费用有类似的地方,即门诊慢特病费用相对比较高,保障报销的比例也比较高。因此,老百姓对这一块的诉求也比较大。
三是最能反映全国医保待遇的现状。由于各地在门诊慢特病认定的标准、认定的流程,包括就医的管理存在差异还比较大。基于这三个“硬骨头”,这三个显著特征,所以就把门诊慢特病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放到最后。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在会上说,在门诊慢特病方面,国家医疗保障局在西南5省高血压、糖尿病这两个门诊慢特病试点的基础上,今年9月,在全国范围内又启动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以及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2月1日,江西萍乡的一个参保人,在海南省中医院实现了首例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的直接结算。
隆学文表示,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在推进过程中坚持三个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求同存异。先做病种的最大公约数,因为全国差异很大,名称也不一样。隆学文说:“我们通过标准化建设,筛选出全国普遍开展的5种门诊慢特病,从这里入手,我们运用了全国统一的病种名称、编码和结算规则。”
第二个原则是试点先行。从试点开始,同时加强评估。隆学文说:“首先我们从西南5省开始,后面逐渐扩大,后来要求每个省今年年底都有统筹区,实现这5种病的直接结算试点。”
第三个原则是有序推进。在前期试点基础上,不断地推进、监测和评估,根据发现的问题和情况,不断完善政策,争取更加平稳有序地推进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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