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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了一万多还要签条款才能拿衣服?加拿大鹅的做法合法吗?

中国网12月1日讯(记者 董小迪)近日,加拿大鹅羽绒服因一起退货事件登上热搜。据媒体报道,上海一市民在加拿大鹅门店购买羽绒服时被要求签《更换条款》,其中首条写明“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款”。该市民称,在付款前,店员对于购买的商品不能退款退货等没有任何告知。在刷卡后,店员要求其签《更换条款》,并表示“如果不签名,就不能拿衣服。”事后,该市民以羽绒服商标绣错为由要求退货遭拒。

如果商家事前不告知,却在付款后要求顾客签《更换条款》,这样的操作合理吗?

北京岳成律所律师刘佳音告诉中国网记者,商家向顾客提供的商品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售后服务条款足以影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对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应在双方订立买卖合同之前充分告知消费者,而不应在付款、交付商品这一合同履行阶段再告知消费者。

遇到这种情况,顾客是否有权利拒绝签名并拿到衣服?答案是肯定的。刘佳音表示:“在买卖双方事先没有其他约定的前提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交付商品,继续履行买卖合同。”

加拿大鹅的《更换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对此,刘佳音表示,这要看商家能否证明自己已就格式条款履行了提示义务或说明义务。

“售后服务属于对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商家提供相关格式条款,应采取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进行提示,并按消费者的要求,以常人能够理解的方式对条款内容进行说明。”刘佳音告诉记者,如果商家不能证明自己已就格式条款履行了提示义务或说明义务,其售后服务条款就不成为合同内容,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如果消费者在加拿大鹅履行了提示义务的前提下签署了《更换条款》,后发现购买的衣服有质量问题,还能申请退货吗?

对此,刘佳音表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加拿大鹅就中国大陆地区退换货政策作出回应。

12月1日上午,加拿大鹅就中国大陆地区退换货政策作出回应,表示加拿大鹅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更换条款》中第一条的含义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第七条进一步明确表示,更换条款“不影响顾客依据相关法律享有的权利。”

同日,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了加拿大鹅(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并表示约谈反映出加拿大鹅参会人员对专门店“更换条款”的具体含义并不了解。根据上海消保委要求,加拿大鹅将在12月2日中午前提交《更换条款》的正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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