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资讯 > 正文

全灾种、大应急……三年来,我国应急管理工作有何变化?

2018年,应急管理部正式设立。三年来,我国的应急管理工作有何变化?11月9日,在中国应急管理部举行的记者见面会上,来自消防救援、应急管理、矿山安全监察等战线的5名代表,用亲身经历讲述了三年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变化。

应对各类别灾害事故、执行跨区域作战任务

“以前我们消防队主要是和火灾打交道,现在要求我们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面对的是‘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能任务需要。”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三坊七巷消防救援站站长陈辉华介绍,除了传统的灭火,消防队还要面对地震、山岳、水域、石油化工等各个类别灾害事故的挑战。

在森林消防救援方面,我国也实现了由单一森林灭火向综合应急救援任务转变。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大庆航空救援支队飞行大队大队长兰海亮说:“转制之后,我们巩固森林草原防灭火主阵地,同时瞄准抗震救援、防汛抢险等新战场,以‘火焰蓝’系列比武为抓手,积极开展水域、城市等新课题的训练,进行多环境、多方式的施展方法研究运用。”

在任务范围上,航空救援队实现了由相对固定区域向全域机动转变。“2020年11月,我们出动一个机组赴河北张家口执行崇礼赛区的冬奥航空救援任务,实现了两省、五地、六机组同步靠前驻防。”兰海亮说。

新法规敦促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回顾三年的改制经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一级主任科员刘小术觉得,矿山安全监察事业发生了很大变化,是全面的也是系统性的变化。

9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前我们查处煤矿重大隐患的时候,更多以停产整顿、大额处罚等行政手段去打击这种违法违规行为,震慑力是有,但是总有个别人会铤而走险,不断地触碰法律底线和红线。现在随着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还有《矿山重大隐患调查处理办法》等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我们开始从根本上去抓这些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抓他们主要负责人这些关键少数人的履职情况,极大提升了辖区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刘小术说。

此外,刘小术介绍,三年以来,矿山企业积极建设智慧化矿井,监察执法队伍的装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像我手里拿的执法记录仪,还有我们井下使用的可视定位矿灯、地面远程巡查的无人机等等,这些装备的使用,为我们更好地做好矿山安全监察事业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

统筹社会应急力量、充分利用救援资源

对于我国三年来应急管理工作的变化,广东省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会长石欣也是深有感触。从2008年开始正式投身到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里面来,她目睹和亲历了这十多年来社会应急力量的蓬勃发展的历程。

“早期,我们在国家应急救援这方面没有一个统一的业务主管部门,所以我们这些社会应急力量也是“各找各妈”,很多单位有的时候挂在团委之下,有的时候又属于民政注册,有的又归属到武装部,还有一些社会组织应急力量根本没有主管单位,有点“九龙治水”的情况。在灾害发生的时候,我们社会应急力量热情特别高,一拥而上、各自为战,也不可避免造成了一定的救援资源的浪费。”石欣说。

应急管理部成立后,对社会应急力量高度重视,明确了社会应急力量是国家应急体系的辅助、补充和后备力量。“这让我们这些社会应急力量觉得第一时间找到了‘娘家’”。石欣介绍,像去年的江西水灾,尤其是今年的河南水灾,应急管理部第一时间在河南设立了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协调中心,全国的社会力量去协调中心就可以报备登记、共享信息、接受任务、统筹安排,极大地提升了社会应急力量在救援现场有序参与的状态。

标签: 管理工作

热门资讯

资讯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