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早发现感染病例,阻断疫情传播,成都市卫健委公布了11月4日成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的基本情况。
确诊病例4:男性,34岁,企业职员,常住锦江区蓝光凯丽香江小区,系成都市通报的本土确诊病例1、2的同事。
10月28日下午,与确诊病例1、2同在公司会议室开会。11月2日作为密切接触者纳入集中隔离,首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11月4日因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胸部CT检查结果异常,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详细轨迹如下:
10月28日
下午在锦江区电力大楼开会,后返回住所。
10月29日
自驾前往郫都区丽天花园大酒店参加会议,后返回住所。
10月30日
自驾前往仁寿县,中午抵达仁寿县勤勇小区,下午前往万达广场(天府仁寿店),晚上在香佰里鲜货火锅(街心广场店)就餐,后返回锦绣嘉南名城小区。
10月31日
中午在仁寿县金马宾馆用餐,晚上自驾返回成都,回到住所后未再外出。
11月1日
上午前往锦江区电力大楼上班,中午在隆江猪脚饭(新光华街店)就餐,晚上自驾前往锦江区特来电汽车充电站(文轩体育院区),后返回住所。
同时,成都市卫健委还通报了重庆及常州通报的与成都市关联疫情涉及病例在成都的轨迹信息:
10月29日
武侯区音乐房子酒吧(玉林生活广场店),成华区铂尔顿酒店,双流区海棠丽景小区。
10月30日
都江堰景区,双流区海棠丽景小区。
10月31日
四川博物院,锦里景区,东部新区空港生态食府。
成都市卫健委提醒,若您在近期与病例轨迹有交集,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主动报备,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医学观察、自我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总台记者 贾宜超 郑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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