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空气质量会商结果,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其中,天津市空气质量预计自11月3日起逐步转差,部分时段将达到重度污染水平。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0﹞22号)要求,天津市发布黄色预警,从11月3日20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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