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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呼和浩特市、二连浩特市、黑河市等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实行有奖举报的通知

为有效应对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呼和浩特市、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兰州市、张掖市、遵义市、银川市、日照市、北京市昌平区、黑河市等地新冠肺炎疫情,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挥群防群控作用,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一)从兰州市、张掖市、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呼和浩特市、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遵义市、银川市、日照市、北京市昌平区、黑河市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巴彦人员未按规定主动报备或隔离的;(二)隐瞒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暴露史的。与通报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有过密切接触史隐瞒不报的;有与通报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重合隐瞒不报的;(三)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故意逃脱或私自外出活动的。

二、举报方式: 发现有上述现象风险人员,广大居民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举报人应如实提供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旅居史等详细情况。举报电话:0451-56058911。

三、奖励办法: (一)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每人次给予2000元的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根据举报人的要求,奖励可以发现金、银行转账,也可以通过微信转账。(二)对被举报并查实未按规定主动报备或故意隐瞒旅居史、接触史、暴露史的,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相关个人信息。(四)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巴彦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28日 

标签: 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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