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14日电 (记者 马海燕)无需学习,无需考试,就能“包过”“包毕业”“包获文凭”;“轻轻松松上名校,舒舒服服拿文凭”……每每打开网页,这类弹窗广告让人不胜其烦,更有轻信这类广告者,点击购买遭遇维权难。
中国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4日对外发布,要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不得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中国已发展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等开放教育体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背景下,一些自考培训机构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在招生宣传中采用刻意混淆自考助学班和统招的区别、虚假承诺补录高校学籍、保证通过考试等种种“套路”招揽新学员,一旦出现问题,便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费,严重损害了考生利益和自学考试声誉。
全国高校现代远程教育协作组常务副秘书长李德芳表示,虚假宣传广告、眼花缭乱的字眼和蛊惑人心的许诺满世界乱飞,是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严重扭曲和误导。
《通知》强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模糊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与主考学校学历教育的关系区别;不得混淆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研修学院等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与开展学历教育高校的性质区别。
虚假宣传、退费难等自考助学培训市场上的种种乱象,也折射出自学考试助学领域管理制度的落后、监管主体的缺位。《通知》明确,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发布或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名义变相发布涉及具体高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广告。
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院校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巍认为,高校也应积极占领宣传的主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广告宣传,着力从空间、时间和内容三个维度扩大广告宣传的覆盖面,为学习者提供更好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信息服务体验,压缩违法违规广告的生存空间。
此次《通知》要求,高校应严格履行办学主体责任,完善广告宣传统一归口管理制度。各地有关主管部门应督促各大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新媒体平台、自媒体平台、App(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主体、内容的审核,对涉及虚假夸大违规信息进行有效过滤,不得发布无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的相应广告及其他违法违规信息。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表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广告乱象,与网站、App、自媒体平台的无序竞争以及不重视内容审核唯利是图有关。把规范网络平台、自媒体等广告发布媒介作为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重点是有针对性的。
首先,监管部门应该严查网络平台、自媒体发布的虚假广告信息,并顺藤摸瓜查处、取缔进行违规经营的学历继续教育机构,以此正本清源。其次,要避免“劣币逐良币”,需要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
“当然,对于受教育者来说,选择学历继续教育,也应该转变观念,不能有花钱买文凭的混文凭心理,更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熊丙奇说,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将满足受教育者多元化接受高等继续教育的需要,也是构建终身学习社会的重要内容。受教育者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要选择合法正规的机构,要分析其师资、课程与育人模式,不但要关注所获得的文凭,更要关注教育质量与自身的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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