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送餐员的职业境遇,直接影响到其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质量。外卖送餐员“有面”,即有职业上的保障、体面、尊严,消费者更能“好好吃饭”。
最近,外卖送餐员收到一个“政策大礼包”——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 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比于之前国家出台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这个“礼包”是为外卖送餐员“量身定做”。
因为外卖送餐员是近年来依托平台经济而产生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所以直接受到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算法的操控。算法本身是不讲人情的,比如,它会将一段时间之内不同外卖送餐员从一家餐馆到特定地点的最快速度,定为要求所有外卖送餐员都要达到的标准速度。这种严苛要求会逼着外卖小哥为求速度忽视安全。在不少地方外卖送餐员都是交通事故高发群体,就与平台的这种压榨式算法有关。
当然,算法无情的背后,终归是平台管理方无情。管住平台管理方“人”的因素,才能让算法有温度。
平台管理方对外卖送餐员的不合理对待,不止于平台算法。对外卖送餐员超时、被差评扣罚过重,不能为外卖送餐员提供职业伤害保障,买社保难等等,也是外卖送餐员面临的“痛点”。
外卖送餐员的“痛点”,也是网络餐饮服务消费者的“痛点”。我们难以想象,长期超负荷劳动、职业尊严感欠缺的服务员,能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也就是说,外卖送餐员的职业境遇,直接影响到其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质量。反过来说,外卖送餐员“有面”,即有职业上的保障、体面、尊严,消费者更能“好好吃饭”。为了提高网络餐饮服务供给质量,《意见》出台可谓是切中肯綮。
《意见》的规定比较全面,从劳动收入、劳动安全、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对网络餐饮平台提出了要求。比如,《意见》要求平台不能采取“最严算法”,而应做到“算法取中”,直指外卖送餐员“拿生命和时间赛跑”的问题;《意见》直接提出,平台及第三方合作单位应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外卖送餐员参加社会保险,努力消除外卖送餐员“后顾之忧”;《意见》还推动设置外卖送餐员临时驻留点、推广铺设智能取餐柜,让外卖送餐员逐步告别“露天等餐”“无人收货”等尴尬。
平心而论,外卖送餐这一新业态在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混乱无序的现象,但这不是它一直“野蛮生长”的理由。《意见》提出了很好的问题解决方案,关键就看各地如何细化落实。像深圳这种网络餐饮服务行业发达的城市,更应在落实《意见》上作出表率。(邓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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