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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时代,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

不久前,一位残疾老人网络直播唱歌遭恶评的事件引发关注。

据澎湃新闻报道,四川金堂县65岁的奶奶张晓春(化名)患有小儿麻痹症,被评为二级残疾,20多年前爱人就去世了。去年,她接触到了短视频,尝试在网上唱歌,“让自己开心开心”。因经常在短视频上展示自己唱歌的样子,有网友称呼她为“仙人”奶奶。

然而就在几天前,张晓春在直播时却有用户连麦来到她的直播间进行辱骂,“污言秽语不堪入耳”。有网传截图显示,张晓春的直播评论区里还出现了“我要扒你氧气瓶了”等恶意评论。几天后,她在直播时再一次遭遇网暴。

在网络时代,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每个人都有权利尽情地展示自我。同样,在网络时代,每个人也都有选择的权利,关注自己喜欢的,屏蔽自己厌恶的。老人在直播间唱歌,无非是闲暇时光的自娱自乐,不喜欢的网友大可不看。然而却有一批人专门盯着这位老人,恶语相向甚至辱骂连篇。如此行为显然突破了基本的道德底线,更涉嫌违法——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残疾人保障法中,都对侮辱他人的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尤其在“全民上网、人人直播”的当下,“一言不合”“一眼不顺”就肆意开骂、脏话连篇,甚至无视道德伦理,恶俗不堪,这不仅破坏了网络环境的良好生态,还威胁到社会稳定和网络安全,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据称,直播平台收到投诉后已及时做出处理,对涉事账号进行了限制直播评论权限等处罚。然而这应该只是第一步,执法部门同样应该对侮辱、歧视开直播的残疾老人的行为依法做出处理,让相关人员接受法律的制裁,形成更大的警示效应。

有句话叫“你可以不爱,但请不要伤害”。总有一天我们会在网络世界里相遇,但愿那时,彼此都能选择善良。(陈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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