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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公司拟吸收合并公司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

6月22日,资本邦了解到,昨日晚间,东方证券(600958.SH)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效率,有效提升业务拓展和客户综合服务能力,公司拟吸收合并公司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

据悉,此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东方投行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客户协议等合并入东方证券,东方投行全部债权及债务由东方证券承继,东方投行的员工全部由后者管理接纳,东方投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销,原东方投行的分公司在经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后拟变更为东方证券的分公司。

并且,东方证券还表示称,此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投行业务牌照分割问题将得以解决,有利于充分发挥全牌照的优势,提高展业效率,进而提升公司综合金融服务水平。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投行成立于2012年6月,原名东方花旗,2020年更名为东方投行。2019年5月30日,东方证券与花旗亚洲签订协议,交易完成后,东方证券全资持有东方花旗,2020年4月,东方花旗办理完成股权转让,并更名为东方投行,成为东方证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东方证券2020年年报显示,东方证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及东方证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020年东方证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231.34亿元,净利润达27.2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1.42%和11.82%。其中,投资银行业务实现分部收入16.28亿元,同比增长62.27%,占比总营收的7%。就东方投行而言,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0.36亿元,净利润0.7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5.10%和76.73%。(Sia)

标签: 东方证券 吸收合并 投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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