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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疫情期间绿叶菜生产保供应补贴实施细则发布

为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上海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各区政府也陆续制定出台为企业减负、共抗疫情的政策措施,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我们集中推出“同心守‘沪’”系列推文。

近日,金山区将《金山区抗击疫情助企发展22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整理汇编,以方便企业查询和申报。疫情期间,为保证绿叶菜生产供应,金山区将为为抢种扩种绿叶菜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户提供补贴。详见:

条款内容

对疫情期间实施抢种扩种绿叶菜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户,在享受现有常规补贴(需符合相关补贴政策要求)的基础上,根据3月20日-4月20日期间实际种植绿叶菜面积(须在农业生产信息直报系统填报信息)再给予每亩150元的一次性补贴。

支持对象

3月20日-4月20日期间绿叶菜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户。支持对象须在农业生产信息直报系统准确填报信息,且在疫情期间做好蔬菜生产供应,配合做好蔬菜产销数据报送等。

补贴方式及标准

补贴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委通过“一卡通”拨付至种植主体。补贴标准为150元/亩。

政策申报

种植主体根据实际种植面积向所在镇(高新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进行补贴申报,经镇(高新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审核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抽查审核无误后拨付至种植基地。

主管部门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申报材料的接收、审核及资金拨付。各镇(高新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对补贴申报材料完整性及真实性进行审核。本政策自2022年3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4月20日。

材料受理地址:龙山路555号

联系人:粟容前

联系电话:13916191269

标签: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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