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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进一步完善平等保护中小微企业的产权保护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15个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和创新机制,创新机制提出,进一步完善平等保护中小微企业的产权保护制度。

最高法要求,严格落实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同时,特别关注对中小微企业的产权司法保护。依法规范司法强制措施,加大对错误保全损害赔偿案件的审查力度,继续清查超标的查封、乱查封问题,严防在保全、执行过程中侵害中小微企业正当利益的行为。

最高法要求,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健全民事司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让中小微企业“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去年,全国法院再审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30件39人,不断健全涉产权冤错案防范和纠正机制。

最高法要求,进一步强化对经营困难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的对口帮扶。中小微企业因流动性困难不能清偿执行债务的,人民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减免债务、延期支付的执行和解协议;多个案件由不同人民法院管辖的,由上级法院通过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式集中办理,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履行债务的“一揽子”协议,防止多头、分散执行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发展。对于一些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失信企业,人民法院也会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能无原则促成和解,更不能拖延执行、消极执行。

标签: 小微企业 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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