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有报道称,近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召开会议,鼓励中小银行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下调10个基点(BP)左右;这一要求应并非强制,但做出调整的银行或将对其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有利。
经过澎湃新闻核实,目前确有中小银行收到上述通知。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则表示,这和部署降准给合,是近期降低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政策组合拳的一部分,市场有一定预期。具体来看,在政策利率不动,LPR报价难以明显下调背景下,监管层通过激励部分银行下调存款利率,降低银行负债成本(存款占各类银行负债总额的五成至七成半左右),再通过银行让利实体,把这部分成本下降传导至贷款利率下调。这意味着接下企业和居民贷款利率会延续下行。但若达到一定降幅,还需政策利率下调。毕竟现银行净息差在历史低点附近,主动让利空间不大,而本已偏低的存款利率压缩空间也较小,否则会造成中小银行存款流失,影响其贷款投放。
“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判断,我们认为二季度降息的可能性仍然存在。现在的关键是时机、节奏和幅度。监管层要权衡疫情冲击、地产下滑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及降息可能对人民币汇率和跨境资金流动的影响。在人民币强势运行,国内通胀整体温和背景下,货币政策动用价格型工具没有实质性障碍。” 王青进一步表示。
另有专家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目前部分企业经营面临不少挑战,通过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有助于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此次鼓励部分存款适度调将存款利率,主要是支持实体经济,实体经济平稳发展就业收入增长才有保障,存款等产品收益才能成为有源之水。
2015年10月,央行放开了对存款利率的行政性管制,金融机构可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自主确定存款实际执行利率。此前,银行的存款利率上限是按央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倍数确定的,在此范围之内,各金融机构可与存款人自主协商确定存款实际执行利率。
2021年6月21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优化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将原由存款基准利率一定倍数形成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上一定基点确定。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曾于去年10月在《中国金融》杂志撰文指出,受监管考核等因素影响,一直以来存款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特别是个别银行因盲目追求规模或为填补流动性缺口而高息揽存,正常经营的银行也不得不跟随定价,陷入“囚徒困境”,导致出现“坏银行定价”问题。在此情况下,实质上存款利率也存在隐性下限,阻碍市场利率向存款利率的传导。利率自律机制通过限制存款利率上限,约束个别银行的高息揽存行为,可以有效抑制存款市场非理性竞争。但按照存款基准利率浮动倍数确定的自律上限存在杠杆效应,使得中长期存款利率偏高,个别银行仍可通过所谓存款“创新”来高息揽存,弱化了存款利率自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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