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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签收”≠“认可”,网购潜规则早该破了

签收即视为商品质量合格?拆封就不能退货?赠品可以免责?随着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这些问题都有了答案,也意味着此前一些网购“潜规则”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在网络消费日益成为大众基本消费方式的背景下,从解决退货难、乱承诺、承诺不落实问题到规范网络促销行为,从斩断刷单、刷评、刷流量等“黑灰产”链条到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无不关系亿万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规定的出台,直指一些电子商务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制定的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进一步发挥法治的力量,与时俱进科学合理制定规则,才能更好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原题为《“签收”≠“认可”,网购潜规则早该破了 | 画里有话》)

标签: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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