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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学校要求老师开无犯罪证明?官方:操作不当,责令改正

据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2月8日消息,针对网民关于“湖南常德石门县教育局要求所有教师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留言,石门县教育局2月8日回复称,所反映的相关学校要求老师自己去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属于操作不当,我们将责令相关学校改正。

网民2月5日留言

称,我是一名已经入职教书的教师,不是新招聘的,以前入职的时候已经开证明了,为什么这次又要我们老师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而且还要求所有老师都要开证明,这是违规还是懒政?

湖南常德石门县教育局2月8日回复

称,关于对学校在职工作人员进行从业查询工作,去年12月22日,常德市教育局、常德市公安局等五部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预防性侵害学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常教通〔2021〕139号)文件,要求对学校所有在职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每年开展从业查询,查询的内容是是否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情况,按属地原则向所辖区域内的基层公安机关或其派出机构进行查询。

处理方式是对于在职工作人员,查询发现其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的,应当及时解聘;对于拟录用工作人员,查询发现其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的,应当不予录用;涉嫌上述违法犯罪但尚未被作出生效处理决定的,应当暂缓录用,并及时向办案单位了解处理结果。

从业查询的操作方式,是由学校明确专人填写《教职员工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申请表》,全校在职工作人员及拟录用人员信息都统一填在此表上,然后由这名专人带着此表到属地派出所申请查询。不需要每名工作人员自己去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您所反映的相关学校要求老师自己去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属于操作不当,我们将责令相关学校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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