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州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成效,并发布了十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这十篇案例体现出司法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有利于引导社会公众积极践行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形成社会新文明、新风尚。
2020年7月,广州中院发布第一批十大典型案例,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为持续引导社会公众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指引功能,去年广州中院广泛收集两级法院案例,在此基础上最终评选出十篇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广州法院积极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可度和司法公信力得到显著增强,涌现出一大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案例。”广州中院副院长吴翔介绍,十大典型案例就是众多优秀案例的代表,这些案例在法律的框架下,既完成了法律的逻辑推演,又针对案例所反映的社会问题、家庭问题等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进行论述,将抽象的价值理念转化为具体的行为规则,引导社会公众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据悉,广州中院去年印发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深度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引(试行)》,对全市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积极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具体操作指引,明确规定办理17类案件时应当更加注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涉及英雄烈士名誉权、荣誉权保护的案件;涉及正当防卫、见义勇为的案件;涉及家庭伦理道德的婚姻、收养、扶养、继承等纠纷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