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六部委共同认定100个乡镇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994个村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等5镇、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瑞岭村等49村入选,入选数量逐年递增。
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以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健全、基层管理服务便捷高效、农村公共事务监督有效、乡村社会治理成效明显4个方面评定,示范村以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文化道德形成新风、乡村发展充满活力、农村社会安定有序6个方面评定。
获得认定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代表了全省乡村治理的引领力量,对于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安定繁荣的社会主义善治乡村,促进全省乡村全面振兴,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近年来,广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截至目前,全省10个镇、96个村入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97个镇、993个村创建成省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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