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预付卡)造成了较大的影响,部分发卡企业面临经营困境,衍生相关风险。为此,商务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建立预付卡发卡行业和企业风险监测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发卡企业经营动态。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异常发卡企业名单制度,摸清风险底数,力争将风险控制于源头、化解在早期。
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加强协同监管力度
所谓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指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
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介绍,预付卡可以有效减少现钞使用、便利公众支付、快速回笼资金,受到企业和消费者的普遍欢迎,广泛应用于美容、课辅培训、超市等行业。但预付卡也蕴藏诸多风险,特别是金融风险。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称,大量使用预付卡的企业多为中小微经济体,其对风险的抵抗能力较弱。在目前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容易造成资金链断裂,最坏的结果就是倒闭,或者干脆“跑路”,而这些不利结果最终还是由广大消费者来承担。
为此,《通知》要求,针对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不同行业的特点,梳理发卡行业和企业兑付风险先导指标。高度关注停止经营、消费纠纷频发、大幅折扣发卡、存管资金异常变动、停止报送业务数据、重大负面舆情等各类风险信息。
“同一发卡经营者在多个地区发卡的,由登记注册地相关部门牵头做好相关工作,鼓励有关地区建立区域协同监管机制。”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对于预付卡的管理,要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力度。
《通知》提出,各地商务部门要会同银行等金融部门,严格执行对预付资金的存管要求,防止企业违规挪用存管资金。针对问题突出的行业或企业,基于客观实际,适度增加检查频次,对假借疫情影响,违规开展单用途卡发行和服务等行为的,加大执法力度,震慑违法行为,避免形成“破窗效应”。
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处理各类举报、投诉,避免形成负面舆情事件。推动有关部门或消费者组织发布消费提示、预警信息。完善风险处置和应急预案,及时向本地党委和政府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协调处置力度,防止形成群体性事件。对因疫情影响发生的消费纠纷,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当事人妥善协商解决或诉诸司法救济。对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的,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配合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帮扶企业走出困境
此次治理,商务部在防范风险的同时,还注重帮扶企业走出困境。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部门要积极向发卡企业宣传复工复产复市和促消费等相关政策,鼓励发卡企业增强信心,用足用好各类政策措施,尽快克服当前困难,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推动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做好行业自救,加强行业自律,针对预付卡领域可能出现的问题,制订灵活多样的纾困和解决措施。鼓励资金存管银行等金融机构合理增加对发卡企业的金融支持。支持企业积极创新营销方式,完善用卡服务,增强客户粘性。
据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商务部对于预付卡目前的监管工作既要防范风险,更要帮扶企业。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在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积极有序推进商业复工复产。既要充分认识预付卡在稳定消费中的积极作用,又要分析研判疫情带来的复杂情况,制定应对方案,明确工作责任,防范化解风险,扎实做好预付卡各项工作。
制度建设进程加快
可操作性亟须加强
近年来,对于预付卡防范风险的制度建设进程明显加快。
商务部在2012年颁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其中对于备案、监管制度有所规定,要求发卡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即以发卡企业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为标准,按照不同企业性质以不低于20%至40%的标准在指定银行存管资金,该账户的资金存管比例将受到来自银行和备案机关的监管。
2016年10月,商务部披露称,正在会同有关部门修订该办法,加强预付资金管理。
施正文分析认为,根据现有规定,计算资金存管比例的标准是上一季度的预收资金余额。而对某些发卡企业来说,有可能利用一个季度的“时间差”,在“跑路”之前突然加大对于预付款的吸收力度,然后在下一个执行资金存管制度的周期之前携款远逃。这样一来,按照原有比例实行存管的资金,可能远远堵不上实际出现的资金窟窿。
除此之外,尽管该办法规定了资金存管制度,但对于在意外发生之后如何处理这笔存管资金的流程,却缺乏足够细致和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导致有关部门在面对具体问题时还是难以获得规则上的充分支撑。
刘俊海建议,应加快预付卡的立法规范,同时健全预付卡的日常监管协调机制和风险处置机制。(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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