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五五改革纲要” 确定65项改革举措
新京报快讯(记者 何强)《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今日(2月27日)正式发布。“五五改革纲要”涉及人民法院工作机制、诉讼程序、队伍建设、科技创新等10个方面65项改革举措。
在今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表示,“五五改革纲要”由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三大版块组成,其中,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组织实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科学周密部署、加强舆论引导等具体要求,主要内容包含10个方面65项改革举措,通过科学构建坚持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服务和保障大局制度体系、以人民为中心的诉讼服务制度体系等10大体系,推动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那么,“五五改革纲要”是如何起草的呢?
“既抓落实,又谋长远,坚持以系统集成思维深化司法改革。”李少平称,改革当然要求新求变,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是要另起炉灶,新搞一套,而是在落实好已出台改革举措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党的十八大、十九大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系统规划、一体落实。
他表示,“四五改革纲要”部署的65项改革举措虽全面推开,但实事求是讲,部分举措还存在落实不到位、配套不完善、推进不系统现象。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例,尽管已在全国法院推行,但监督管理机制尚需跟进、类案同判机制还应完善、法官惩戒机制亟待健全、专业化建设需要加强,必须不断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责任制改革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所以,我们在起草‘五五改革纲要’时,秉持实事求是精神,没有‘遇到问题绕着走’,落实不到位的就持续抓落实,配套不完善的就着力补短板,用钉钉子精神不断深化改革。”李少平说。
记者注意到,纲要中有很多首次出现的新表述、新举措,如“推动将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关乎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交由较高层级法院审理”、“探索扩大小额诉讼程序和独任制适用范围”、“优化司法确认程序”、“诉源治理”、“搭建全国统一的电子送达平台”、“推动建立域外送达网络平台”、“研究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加强人民法院政务标准化建设”等。
李少平表示,“五五改革纲要”起草还注重问题导向,锐意创新,充分吸收行之有效的基层探索实践。
“司法改革要想‘接地气’,必须确保基层能用、好用管用。从这些年深化改革的经验来看,基层面临的困难最多、压力最大,改革创新的愿望最迫切、动力最强劲。可以说,改革的源头活水在基层,创新的澎湃动力也在基层。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发挥顶层设计的引领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探索的探路作用。”
李少平称,起草“五五改革纲要”过程中,我们非常注重提炼、挖掘各地法院有复制、推广价值的创新举措,推动将有益经验上升为普遍长远的制度设计。
此外,“五五改革纲要”还遵循规律,依法有序,坚持按法治要求健全完善司法制度。
李少平称,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是国家层面的战略统一规划,不是法院单兵突进。“五五改革纲要”是法院系统的改革规划,贯彻实施的对象是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所以,对于涉及立法机关、中央其他部委职能权限的内容,纲要一般使用“配合”“推动”等表述。对于需要实践检验或试点探路的内容,纲要原则使用“研究”“探索”等表述。对于涉及调整适用相关法律的改革举措,我们也将严格遵循“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原则,在取得立法机关法律授权后,再探索开展试点。
新京报记者 何强 编辑 吕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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