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一些消毒举措不断“升级加码”。这样看似“贴心”的消毒是否行之有效?我们该如何科学消毒,防患于未然?针对大家关心的生活环境消毒问题,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冯录召提醒:“消毒不宜过度,还是要按照规范来做,并且要注意潜在风险。”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对付新冠病毒,认清“敌人”刻不容缓。
“根据对SARS和MERS等冠状病毒的理化特性研究可以得知,新冠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乙醇(酒精)、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研究员陶勇说。
摸清了“敌人”的“弱点”,消毒成为科学防控新冠病毒的一个重要手段。目前,市面上见到的酒精就是常用消毒用品之一。陶勇介绍,酒精是一种广泛用于临床的消毒剂,一般场合均可使用。但鉴于酒精消杀依赖于高浓度乙醇,只能用于体外消杀。而大面积消杀常用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等。
含氯消毒剂是指溶于水产生具有灭杀微生物活性的次氯酸消毒剂,其灭杀微生物有效成分常以有效氯表示。这类消毒剂包括无机氯化合物,如84消毒液、次氯酸钙、氯化磷酸三钠等;有机氯化合物,如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氯铵T等。
过度消毒现象频现
“消毒是切断传播途径、控制传染病流行的重要手段,但是不宜过度。”陶勇表示。
随着市民防疫意识增强,近期在一些地方陆续出现了过度消毒现象。前不久突然走红的“消毒小屋”即是个代表。什么是过度消毒?疾控中心有关专家解释,这是指在很少受到病原体污染的、没必要消毒的地方反复消毒,或是坚持使用某种不起作用的消毒方法,其最大特点即“没有必要”。
那么,什么情况下不需要消毒?2月15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如是回应:根据新冠病毒传播的特点,不需要对室外的地面、绿植、空气等实施消毒。对于很少用手触及的室外场所及物品,如地面、绿植、墙面等,没有明确受到呕吐物、分泌物、排泄物污染,不需要消毒。社区、单位不需要对进入社区内或单位内的人员、汽车、自行车等实施人体、车体消毒。
“面对过度消杀的现象,我们要理性地从专业和科学的角度及时纠偏。按照规范来做,并且要注意潜在风险。”陶勇说。
过度使用存在风险
或许有人不以为然,“消消毒,过了也没啥大事”。对此,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副研究员林白雪提醒:“过度消毒不仅起不到相应作用,还会对人畜及环境造成危害和污染,甚至还存在无法定量评估的潜在风险。”
林白雪以含氯消毒剂的过量使用举例介绍,含氯消毒剂的有效成分是次氯酸,具有一定的氧化性、腐蚀性以及致敏性,过量或长期接触可能会致人体灼伤,甚至有可能引起中毒;与其他物质混用,有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中毒。而且,消毒剂对物品有腐蚀作用,特别是对金属腐蚀性很强,如果长时间直接与人体接触,对人的皮肤和黏膜有较大的刺激,会产生轻微疼痛感。
不仅如此,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等,暴露在空气中易挥发出氯气,这是一种有毒气体,主要通过呼吸道侵入人体并溶解在黏膜所含的水分里,生成次氯酸和盐酸,对上呼吸道黏膜造成有害影响。1升空气中最多可允许含氯气0.001毫克,否则会引起人体中毒。此外,84消毒液使用后会残留在空气中不挥发,污染水源或餐具,增加了致癌、致畸、致基因突变的危险,会对人体造成相当大的危害。
“消毒剂过度使用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可能是无法弥补的。”林白雪表示。
这只是问题的冰山一角。林白雪表示,对道路、绿化等环境大面积消毒,会使消毒剂渗透到地下污染水源,或残留在土壤中,对于微生物和其他生物具有潜在危险。残存在城市表面的消毒剂如果随着雨水进入河流,则会对环境造成更为长期的影响。
如何科学消毒
究竟应该怎样合理消毒?
庞星火介绍,新冠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为飞沫传播、接触传播。这意味着,新冠病毒集中出现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飞沫能够到达的区域,通常在1米范围内;以及手经常接触的部位,如扶手、座椅、门把手、电梯轿厢、按钮、扶梯、办公桌面、公用电话、车的把手、方向盘等细节处,或病人停留过的室内环境、电梯等。瞄准病毒经常“光顾”的部位和地点做消毒,才有意义。
很多人会心存疑问:出门一趟,回家要不要对着鞋子、衣物大面积消毒?
“鞋子更安全,接触到飞沫的机会更少。回家之后,把鞋子放在门厅就可以;如果触碰,洗手即可。”庞星火表示,从传染疾病的角度来看,在人流密集的场所,比如会议室、宾馆、超市等,如果没有确诊患者,以加强清洁为主;对于手能够接触到的部位要进行消毒,其他部位清洁即可。
“面对疫情,我们应科学、适度消毒,避免残留的消毒剂对人和环境造成危害。”林白雪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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