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突袭廊坊,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高位运行,面临着医疗废物、废水等次生环境污染风险。廊坊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系统依据国务院《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条例》,对全市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发热病人筛查定点医院及发热门诊、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有确诊病例的封闭小区(村庄)产生的医疗废物(包含生活垃圾),督导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启动应急预案,进行高效安全处置。同时对上述单位产生的医疗废水开展监督应急监测工作,为打赢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贡献环保力量。
疫情发生后,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强化对医废处置单位的监管,统筹调度全市医废处置单位的转运能力和处置能力,实现对全市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安全转运、处置。“我们制定了全市医疗废物‘两防三查四到位’精细化管控措施,协调建立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属地政府、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等单位组成的多部门协调联动工作体系,层层压实五方责任。”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科长满领强介绍,他们重点强化对危废处置企业进行全流程核查,在医疗废物成倍数增长的情况下,通过统筹分析,合理调配医疗废物转运能力和处置能力。目前,全市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及时安全处置。
疫情发生后,廊坊全市医疗废物日产生量由原来的15吨左右骤增至近千吨。廊坊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黄荣举介绍,针对高负荷运行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他们坚持“日检一家”,确保医疗废物收集及时规范,运输车辆符合相关要求,贮存场所设置规范,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产生的飞灰、炉渣安全处置,严防二次污染。3月7日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累计对医废处置单位和有医疗机构废水汇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等开展执法帮扶检查1756次。目前,全市未发生一起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医疗废水超标排放引发的次生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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