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刚刚过去,从10月20日开始,今年这场“双十一”狂欢持续长达20多天。“最大的变化是,今年淘宝的购物车可以用微信分享给朋友了。”不少消费者感受到了反垄断风暴下,互联网平台“拆墙”带来的新变化。
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持续发力。11月5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阿里巴巴华南公司、唯品会、美团优选等16家广东辖区的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召开行政指导会,要求平台做到公平竞争,不限制、排斥经营者参加其他网络交易平台开展的促销活动。
今年“双十一”,不少商家反映互联网平台之间“明面上的二选一”已经鲜见,但比价现象依然存在。专家提醒,在监管重锤下,平台经济迎来强监管合规治理时代,但仍要警惕隐蔽性的“二选一”现象,警惕平台利用流量、资源等作为手段迫使商家进行排他合作。
▶▷更便利
平台“拆墙”带来购物新体验
淘宝购物车可以分享到微信、微博、QQ和支付宝等社交软件了。今年“双十一”前夕,不少细心的消费者发现了这一变化。
不同平台之间相互“砌墙”、“设卡”、屏蔽等行为被诟病已久。无正当理由限制网址链接的正常访问,既影响用户体验,也扰乱市场秩序。今年7月,工信部启动了为期半年的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屏蔽网址链接是重点整治的问题之一。在此前召开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工信部就要求各平台9月17日前要按标准解除屏蔽网址链接,对于整改不彻底的企业,将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平台“拆墙”是否真的给消费者带来便利?记者实测发现,虽然不少平台之间开始打破壁垒,但是在操作过程当中还是较为繁复,分享之后也会出现安全风险提示、“火星文”等,与彻底实现互联互通还有一段距离。
除了平台“拆墙”,今年的“双十一”对互联网平台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等也有更严格监管和更清晰的指引。
11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下发《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维护“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秩序,提出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防止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发生;严格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
“今年的‘双十一’,感觉行业气氛没有那么闹腾,消费者也更理性了。”宁波新东方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朱秋成认为,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大背景下,消费者网上购物有了更多平台选择,消费需求也不再需要在集中时间点、单一平台上爆发。
“相对往年来讲,今年的‘双十一’更理性规范。这不仅体现在促销的形式、周期上,还体现在消费指引上。这背后都与监管趋严有关。”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认为,随着监管部门对“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大数据杀熟、算法歧视等数据垄断、刷单和“寄空包”等违规行为的大力整治,电商行业正逐步向理性规范转变,更多的商家也从打“价格战”转向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这将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体验。
▶▷更隐蔽
商家仍会遭遇平台“系统比价”
为迎接今年“双十一”暴涨的订单,从事鞋类销售的淘宝店家李小姐早在几个月前就做好了产品库存、物流通道等多方面准备。“有点出乎意料的是,今年的订单并没有像以前一样暴涨,销售额相比去年下降了10%左右。”
相比下降的销售额,更让李小姐苦恼的是,今年“双十一”她还遇到了平台的资源之争。“一家折扣电商平台跟我们说要签订协议,一个店铺要50万元押金,才会给活动资源,不放押金就全部不给活动资源。”
“明面上‘二选一’是没有了,但是各平台之间还是会在流量、资源上对商家设定的价格有要求。有的平台看到你在另一平台上有销售,会压低销售价格,不按照它指定的活动价格就不给你流量或者不让你上平台的资源位置。”李小姐说,“在现阶段原材料上涨的背景下,如果平台一味压低价格,那卖家肯定要想着怎么节省成本,进而会影响到产品质量。”
在一家体育用品店从事电商运营8年的何先生,上个月也曾遇到过一次“系统比价”。
何先生表示,这种不同平台之间的比价行为一直都存在,在“双十一”等大型活动中更是屡见不鲜。“例如我们公司在3个不同的平台都有上线销售,很难达到每一家平台要求的最低价。”
“解决这个问题只有错开产品线,我们一个公司,如果备3份产品线,资金和库存压力都以3倍计算,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只好是默认他们的降价要求。”何先生说。
被平台检测到不是最低价的概率是多少?何先生表示目前平台没有明确说明,只要系统检测到商家在该平台不是最低价就必须要做出相应举措。“不同平台之间的要求也不一样,有的是不降价就直接对链接下架,有的是会自动降价。费用由商家来承担。”
对于平台这种行为,何先生认为“有弊端、不科学、不全面”,“例如把优惠信息全部叠加在一起,能全部符合优惠条件的少之又少,再者是各平台的要求不一样,商家价格肯定要做出区分。如果强行要求商家降低销售价格,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后损害的可能是消费者利益。”
▶▷更规范
市场迎来强监管合规治理时代
今年2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出台。8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对经营者强制“二选一”等行为进行详细规制。从《反垄断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再到《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今年还有多部关于平台经济监管法规即将落地。
“今年‘双十一’明显能感受到平台对于‘二选一’变得更加谨慎。”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说,“但也不排除还是存在相关现象,只是手段可能会变得更隐蔽,需要更加警惕。”
刘旭提醒,即使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电商平台也有可能存在与某些商家达成独家协议,在平台上进行独家的销售或者是给予独家优惠价格的现象。“不排除部分平台利用技术手段来迫使商家进行排他合作。”
“在平台经济监管日趋明确、完善的大背景下,各大购物平台应摒弃从前流量为王、诱导性推送消费等错误思路,杜绝虚假原价、低价陷阱等营销套路,打破平台‘二选一’的限定交易行为。”暨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教授、广东省法学会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学会秘书长仲春建议。
平台经济野蛮生长时代已经落幕,随之而来的应是依法规制、强化监管的合规治理时代。“但治理亦须合理。”仲春建议,应当加强顶层设计,堵疏结合。“顶层应以科学立法为着力点,逐步完善我国平台经济法规体系,加快步伐优化对各大平台治理规章,通过开展听证会等方式鼓励各大企业参与立法、保障权益,在政企共治、政企合治的基础上推动平台打破垄断、公平竞争。”
另一方面,他建议要落实底层逻辑,着眼于技术层面,进一步细化对“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违法收集”“诱导性推送”等相关算法技术的规制。仲春特别提到,作为算法分发环节中的“把关人”,监管部门也要提升素质,加大人才技术培养,细化“算法领域”的粗线条化立法,将监管的对象从平台下沉到算法,切实从底层逻辑解决问题。
“广东作为全国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网络市场交易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宣传及日常执法监管方面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广东省反垄断执法合作基地、暨南大学竞争法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宗杰表示,广东的网络交易市场相对来说比较规范,同时由于今年对部分平台企业曾经有过竞争法执法检查,也进一步增强了广东企业的合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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