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下午,“同心共建,海绵典范”——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2020年度优秀项目经验分享会暨2021年度海绵城市奖励申报启动仪式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举行。活动由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深圳市水务局承办。
深圳作为全国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在2019年国家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委联合组织开展的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绩效评价中名列前茅,获得中央财政第一批奖励资金1.2亿元。
为鼓励全社会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树立海绵城市发展理念,积极参与到海绵城市建设中来,市政府每年从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相应资金对社会资本实施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的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施工、科研等优秀成果进行奖励。
会上通报了2020年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情况:经自由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征求意见、公示、市政府审议等环节,最终确定21个项目获得2020年度深圳市海绵城市资金奖励。
据悉,2021年度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申报已启动,奖励资金超过5亿元。根据2021年度的《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申报指南》,今年的申报分为10个类别,申请实行集中申报,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申报人需按规定向市海绵办提交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申请材料。(记者 董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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