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经济 > 正文

山西省1609家高风险企业进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已印发,这标志着我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我省根据行业类型特点,列出了8类高风险行业,甄别出1609家高风险企业进行环责险试点。这是8月24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的消息。

2018年,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关于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试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先行先试,到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形成规范稳健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市场,初步建立起山西省环境高风险领域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为了实现公开竞争、择优选用,省生态环境厅从25家具有承保资质的保险公司中甄选出14家绩优公司组成5个承保主体,在全省竞争承保;环责险的赔偿范围从环境事故扩大到了由于企业环境污染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了提升服务品质,山西省制定标准,要求保险公司抽出保费的34%对企业进行定期体检,排查风险隐患。

山西省环责险实行全省统一费率标准,设立三个累计责任限额投保档次,分别对应山西省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中的风险等级中一般、较大、重大三个等级,投保人根据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中风险等级选择对应的最低累计责任限额。即一般风险等级对应最低投保档次为300万元;较大风险等级对应最低投保档次为500万元;重大风险等级对应投保档次为1000万元。按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表》,企业年保险费将根据年基准保险费、行业风险调整系数、风险评价系数、历史赔付率调整系数、免赔额调整系数等方面计算。

为了鼓励企业投保,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拟将投保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中,投保环责险的企业将会获得5分的信用分数加成,信用评级更高的企业将会获得更优惠的政策和社会声誉,从而实现良性发展。

什么样的企业需要上环责险

我省实行高风险企业环责险试点,是用市场化手段把企业环境风险降下来,那么什么样的企业需要上环责险呢?据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范围:

1.从事化工产品生产、回收、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焦化企业(包含钢铁联合企业的焦化厂在内),以及从事焦油加工、化肥生产等的其他煤化工企业;

2.从事有色金属或黑色金属矿的采选、冶炼以及使用相关尾矿(渣)库的企业;从事煤层气开采,煤炭开采、洗选及加工的企业;

3.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或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焚烧、填埋危险废物的企业;

4.从事化学原料、化学药品原料药以及化学制品制造等有关的无机化工和有机化工企业;

5.从事铅酸蓄电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皮革鞣制加工的企业;

6.近五年发生过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或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确定的环境风险等级为重大环境风险的企业;

7.生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所列具有高环境风险特性产品,或者生产《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所列化学品的企业;

8.被列入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且根据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等综合考虑,认为环境风险较高的企业。

同时,鼓励和支持未列入名录的企业积极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记者 武佳)

标签:

热门资讯

资讯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