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最近,银保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明确规定,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不得用于购房、炒股等投资,另外,严格禁止商业银行与有违规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记录的第三方机构合作。
与传统线下贷款模式相比,互联网贷款具有依托大数据和模型进行风险评估、全流程线上自动运作、无人工或极少人工干预、极速审批放贷等特点,在提高贷款效率、创新风险评估手段、拓宽金融客户覆盖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互联网贷款业务也暴露出风险管理不审慎、金融消费者保护不充分、资金用途监测不到位等问题和风险隐患。
因此,《办法》对互联网贷款的用途以及消费者保护作出规定,《办法》要求,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办法》严格要求贷款资金用途应当明确、合法,不得用于购房、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
对于互联网消费贷,除了20万元的额度限制,《办法》特别加了一条: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业内人士表示,在消费金融风险抬头的当下,监管层有必要更加审慎。毕竟,先息后本会将风险暴露时间延后。对于互联网经营贷,则相对灵活:如果期限超过一年,至少每年对该笔贷款对应的授信进行重新评估和审批。这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原则。消费贷与经营贷的还款来源截然不同,后者来自于经营所得的现金流;鉴于有些行业经营周期较长,或者账期比较久,一年的期限显然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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