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为方便职工使用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新增偿还哈市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业务。
据悉,此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方便职工还公积金贷款,推出了“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凡在哈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能按月及时、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且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借款人及配偶,可以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业务。
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介绍,为进一步方便缴存公积金职工还贷,公积金中心正式推出住房商业贷款和哈市行业(省直、农垦、电力、铁路)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自动提取公积金还贷业务,现正在进行数据对接和系统测试。届时,只需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协议书”,哈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无需到窗口往返办理提取公积金和偿还住房贷款手续,公积金中心通过业务系统按月将提取的公积金直接划入职工银行还款卡(折)中,用于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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