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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信贷风险就在眼前?工行内鬼疯狂骗贷 衡阳两起判决涉案3.5亿

汽车金融信贷风险就在眼前?

近日,时间财经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了关于工行衡阳支行的两起判决书,银行与行外人骗贷的黑色利益链得以暴露。

综合两起判决书,代办车贷业务的汽车销售公司与工行衡阳分行内外勾结,百余次骗贷,骗贷金额分别高达2.24亿元、1.29亿元。

在企业层面,主要涉及衡阳圣麒仕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圣麒仕公司)董事长龙秋香,衡阳市路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路广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在银行层面,涉及三名关键人物,其中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行牡丹卡中心原主任唐迎九、衡阳师院支行原行长彭发乔、师院支行原客户经理骆向阳。

综合两起判决书骗贷具体流程为,汽车销售公司在办理车贷业务中,为客户伪造汽车购销合同、收据、发票等虚假资料,通过与银行内部人员勾结,从工商银行骗取贷款,再通过圣麒仕公司POS机将客户车贷全部刷入该公司账户,之后再与客户结算,扣除相关费用等,再将余下的钱转给客户。

时间财经初步据统计,圣麒仕公司与路广汽车公司仅两家公司,通过以上方式共为客户办理“高贷”及“虚贷”(指不购车贷款)业务573笔,骗取贷款总计3.53亿元。

事实上,随着汽车消费金融的兴起,多家银行纷纷入场,通过汽车分期业务抢占市场。不过,在严监管态势下,一些违规行为也浮出水面。据了解,从2018年12月29日开始,工商银行湘潭分行、株洲分行、常德分行、长沙分行、衡阳分行、永州分行、娄底分行、郴州分行等机构因汽车分期业务违规被罚,合计被罚款高达416万元。

银行家研究中心研究员韩晓宇博士对时间财经表示,这些现象不仅仅存在工行内部,各个银行都普遍存在这一现象。汽车消费金融兴起初期,相关的风控政策相对宽松,这就导致在审批过程中出现纰漏,监管标准与风控标准降低。风险爆发需要一个周期,前期可能没有感觉,后期会集中爆发。

两起判决涉案3.5亿

公开资料显示,圣麒仕公司于2010年12月1日成立,经营范围为汽车及配件的销售、汽车维修、汽车贷款申请材料代理等,法人代表为被告人龙秋香。该公司分别于2013年1月12日、2014年2月9日与工商银行衡阳分行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开展购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4刑终127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13年2月至2015年上半年,被告人龙秋香在办理车贷业务中,以牟利为目的,安排其公司员工龙某、谷某等人,为客户伪造《汽车购销合同》、《首付款收据》、《汽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等虚假资料并提交给工商银行。

待贷款发放,便通过圣麒仕公司POS机将客户车贷全部刷入该公司账户,之后再与客户结算,扣除购车费用、银行利息、手续费等,再将余下的钱转给客户。圣麒仕公司通过以上方式共为客户办理“高贷”(指平于或高于购车价贷款)及“虚贷”(指不购车贷款)业务383笔,骗取贷款2.23919亿元。

经衡阳市天翼司法鉴定所鉴定,2013年至2016年,被告单位圣麒仕公司通过骗取贷款共非法获利613.5万元。

相似的情况发生在路广汽车公司周某身上。2013年,被告人周某了解到代办车辆贷款业务市场行情较好,遂于同年9月10日注册成立路广汽车公司,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

据了解,周某因涉嫌犯骗取贷款罪于2017年11月14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5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衡阳市看守所。

(2018)湘0406刑初215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13年9月至2016年8月周某经营路广公司期间,工商衡阳分行开展购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合作,并通过为客户伪造汽车购销合同、首付款收据、机动车销售发票、合格证、登记证书等虚假资料,先后190次向工商银行衡阳分行骗取贷款,共计1.2901亿元。

截至2018年11月底,尚有5722万元贷款未偿还,其中41笔贷款被核销,金额共计2364万元。

上述两家公司负责人都已认罪伏法,得到了应有惩罚。判决书显示,圣麒仕公司龙秋香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路广汽车公司周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内外勾结

在圣麒仕公司骗贷案中,银行的三名关键人物参与其中。首先是衡阳师院支行原行长彭发乔,根据判决书显示,2013年6月起,被告人龙秋香与时任师院支行行长彭发乔商量,按车贷金额分档次给其以好处费,其中贷款1-40万元给1000元,40-80万元给2000元,80万元以上给3000元,以请求彭发乔在该公司的车贷业务中给予关照。

在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间,龙秋香按此标准与彭发乔结算,共给彭发乔好处费4.8万元。在此期间,被告人彭发乔共为圣麒仕公司办理虚假贷款22笔,共1769.7万元。

衡阳市分行牡丹卡中心原主任唐迎九也参与其中,判决书显示,2013年10月份,唐迎九发现圣麒仕公司利用虚假资料骗取贷款之事,便将龙秋香叫到其办公室通报此事。之后被告人龙秋香与唐迎九商议,每为车贷客户安装一台GPS,圣麒仕公司送800元的好处费给唐迎九,以请求唐迎九对圣麒仕公司的车贷业务给予“关照”,被告人唐迎九表示同意。

2013年10月至2015年5月间,龙秋香按月以现金方式与唐迎九结算好处费,共送给唐迎九179200元。在此期间被告人唐迎九为圣麒仕公司办理虚假贷款业务304笔,共1.6842亿元。在此期间唐迎九为圣麒仕公司办理虚假贷款业务304笔,共1.6842亿元。

据龙秋香的供述,6月份的时候,彭发乔和骆向阳与她商量,客户贷款金额1-40万元,每笔业务给银行工作人员1000元,贷款金额40-80万元,每笔给2000元,贷款金额80-100万以上,每笔给3000元,一月一结。

龙秋香还提到,另外每笔客户车辆GPS费给800元好处费给师院支行原客户经理骆向阳。2013年下半年,唐迎九要她把给骆向阳的GPS安装费交给他,否则他们公司的“高贷”业务不批,之后每个月她就按每台GPS给800元的标准把钱给唐迎九,共送给唐迎九183200元。

据唐迎九的供述,他知情但还是审核同意了贷款申请,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因为圣麒仕公司的个人车贷业务都是支行审核呈报上来的,他觉得责任在支行;二是因为圣麒仕公司拿了好处费给他;三是当时这种“高贷”的情况很多,湖南省工商银行也要求他们大力发展个人车贷业务,他如果把大量的车贷业务打回去,会影响业绩。他经手审批的圣麒仕公司个人车贷大概有400多笔。

汽车金融黑幕

据了解,根据购车用户是否直接接触银行人员,将银行汽车分期业务划分为直客式和间客式两种。在“直客式”模式下,借款人需先经过银行的审核许可,才能够在后续环节联系汽车经销商。而“间客式”模式下,汽车经销商作为中介,几乎全权代理贷款、还款的各项手续流程,此过程中银行的参与程度较低,间接为违规操作制造了漏洞。

上述两家公司都属于“间客式”模式,这意味着银行的参与程度较低,经销商不仅能够与银行达成协议获得贷款,而且在与消费者进行交易的时候,通过收取各种费用从中获利。

某4S店负责人对时间财经表示,消费者所说的车贷,实际上就是经销商通过各种渠道与银行、金融平台达成合作,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从中抽取服务费等各项不规范的费用,这部分利润对经销商来说是很可观。所以有时候,经销商会尽可能推荐消费者进行分期付款。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看来,银行开展汽车消费分期业务主要以信用卡分期的方式开展,而该业务还款周期比较长、额度比较大,且一般需要与汽车经销商及担保公司合作。如果流程不规范,就可能存在合作方信息审核不当,甚至出现虚假业务的情况。

一组数据印证了于百程的说法,企查查显示,在工商衡阳分行的665则的判决文书中,其中大部分为信用卡纠纷。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赵一洋认为,多家银行因汽车分期业务违规被处罚,主要是由于银行过去依赖担保公司、信用保险机构以及平台方等主体批量获客,缺乏对分期客户的穿透式风控,导致套路贷等危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风险发生。

韩晓宇建议,骗贷属于系统风险,不可能完全避免,也不可能杜绝为零,只能最大限度将风险降到最低。因此,在风控环节一定要标准化,流程标准化,实行责任终身制,增加银行的惩罚力度,增加违规成本,或许能起到一定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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