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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养老保险等金融产品拟纳入养老保险第三支柱

多渠道实现个人养老金保值增值

多类金融产品拟纳入养老保险第三支柱

记者今天(11日)从人社部获悉,为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人社部和财政部牵头,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政策文件,拟考虑采取账户制,并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都可以成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产品。

所谓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即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是指居民投保税延养老险时,所缴纳保险费允许税前列支,养老金积累阶段免税,退休领取养老金时再缴税。相关产品通过市场长期投资运营,实现个人养老金的保值增值。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这项工作进展顺利。此前,4月1日,银保监会曾发布《关于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名单(第五批)的公告》,3家公司获批经营税延养老保险业务,至此,经营此项业务的险企名单增至23家。(记者李丹青)

标签: 商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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