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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都市圈协同立法保护“长江微笑天使” 构建多维度长江江豚保护体系

保护江豚赖以生存的洲岛、滩涂;项目规划前要先“豚评”;不得使用无人机干扰长江江豚活动……刚刚结束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南京、镇江、马鞍山两省三市共同立法保护“长江微笑天使”,属全国首例流域性单一物种协同立法。

长江江豚是长江淡水生态系统的顶级生物,也是长江中唯一的水生哺乳动物,2021年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作为长江淡水生态系统健康与否的重要指示物种,长江江豚的数量直接体现长江大保护的成果。”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姚正陆说,由于长江水生态保护的流域特征,必须打破地方管理局限,破除“邻避效应”,通过协同立法方式,构建多层次、多维度、跨行政区域的长江江豚保护体系。

记者注意到,《决定》 不设章节,全文共17条,文字精炼、言简意赅,体现五方面特色亮点,即:建立全流域、全生命周期的保护制度,践行物种保护和生境保护相结合的保护理念,坚持就地保护为主、迁地保护为辅的保护原则,建立都市圈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凸显长江江豚的文化价值。《决定》规定对自然保护区范围以外的长江江豚经常活动水域,市、沿江各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可以划定临时保护区域;要求市人民政府与长江流域上下游相关城市人民政府在保护管理、交流救护、执法监督、社会参与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开展协作活动,协同推进长江江豚及其生境保护。《决定》建立了“豚评”机制,对长江江豚及其生存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编制专题报告,落实避让、减缓、补偿、重建等措施;还明确了长江江豚生存环境中航运、涉水工程施工、灭螺、无人机跟踪拍照等活动规范,明确禁止实施捕捞、垂钓等行为。

南京、镇江、马鞍山三市长江段江豚数量约100头,约占长江干流长江江豚数量的22%。“现在能在主城区滨江地带看到江豚,市民都很开心、很震撼,这说明长江生态确实在慢慢恢复,从侧面也反映了立法的重要意义。”省人大代表、南京晓庄学院应用生态研究所所长李朝晖说,以“小快灵”的立法方式,紧扣“长江江豚单一物种保护”主题,开展精细高效的南京都市圈立法协同,切实保护长江江豚种群延续。

《决定》确立每年10月24日为南京长江江豚保护宣传日,鼓励开发现场观赏、自然教育与长江江豚文化认知融为一体的观豚旅游项目,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

标签: 长江淡水生态系统的顶级生物 长江江豚 长江微笑天使 南京都市圈立法江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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