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宁区明城大道与宏运大道路口发生一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江宁南站交警中队民警调查后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事发时,一辆电动自行车沿明城大道由北向南闯红灯进入路口,此时,西向东方向黄灯倒计时还剩最后3秒,一辆白色汽车由西向东沿宏运大道加速行驶,冲进路口,撞到了正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导致电动自行车车主身体多处骨折,白色汽车轻微损坏。民警到达现场后,将伤者送去医院。经调查,电动自行车有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而白色汽车在黄灯时未减速进入路口,也未注意观察,也违反了交通法规,交警最后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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