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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用简政放权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日,潮州市决定向湘桥区政府委托、下放一批权责清单事项,涉及潮州市自然资源局、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潮州市交通运输局、潮州市市场监管局和潮州市城管执法局5个部门事权共2226项,其中依申请类权责清单事项67项,依职权类权责清单事项2159项。这是潮州市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突破性成果。今年来,潮州市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将市级相关行政职权下放至湘桥区、县区相关行政职权下放至镇街,用简政放权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放权强区、放权强镇”激发基层发展活力和创造力。

针对潮州市政府与湘桥区政府事权关系存在的体制不完善、权责不一致、运行不畅等问题,潮州市立足湘桥区所需、所能,将直接面向基层群众、基层迫切需要、由区管理更加合适的事权下放或委托湘桥区。

为推动公共服务向镇街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潮州汇总印发《潮州市委托镇(街)办理事项指导目录》,涉及依申请事项193项,并指导各县区根据市指导目录梳理印发本区域《镇街事项实施目录》,今年初各镇街公布了第一批实施清单共计366项。此外,潮州还公布首批下放乡镇街道实施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共计158项,将点多面广、基层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给镇街。目前,潮州全市共48个镇街公共服务大厅均已按规范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基层政务服务环境得到提升,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大大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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