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南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正式执行。昨天,记者从南京市医保局获悉,南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金额已过亿。70岁退休老人蒋女士,摔伤后股骨颈骨折在中大医院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个人需支付33319.65元,其中医保范围内个人账户自付10424.74元,个人需自费22894.91元。儿子和丈夫分别给她个人账户划转10000元和25000元,在出院结算时把原本需要自己现金垫付的33319.65元抵扣。
今年3月,为提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效益,拓展个人账户使用功能,解决家庭成员医疗费用共济困难,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并于4月15日正式受理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业务。截至目前,南京医保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两月余,办理家庭共济3.15万人次,金额1.01亿元,共有2.53万名参保人从中受益。(记者 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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