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前,江苏所有地区均实现长三角区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网通办”;年底前,职工医保实现省内定点零售药店异地购药直接结算;打通国家谈判药落地“最后一公里”,部分谈判药将纳入“双通道”管理……群众有所呼、医保有所应。昨天下午,江苏省医保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该局周英局长公布了江苏医保的“十项民生实事”。
9月底前全省均实现长三角医保转移“一网通办”
随着时代的变化,异地医保待遇问题成了很多“老候鸟”心中的“痛”。周英介绍,我省会制定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政策,打通省内跨统筹地区参保待遇衔接通道,保障群众及时享受公平统一的医疗保障待遇,实现全省职工基本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互认共享。同时建设长三角跨省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区域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零跑动”,在已有徐州、常州、无锡、连云港、淮安、盐城、泰州、宿迁8个设区市,通过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进行医保关系网上转移接续的基础上,9月底前全省所有地区均实现长三角区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网通办”。
针对异地就医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无法在零售药店购药刷卡,在全国其他部分省份进行门诊时还不能直接结算的问题,医保部门将改造药店信息系统,衔接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年底前实现职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异地购药直接结算;实现所有与国家平台联通省份的门诊直接结算,通过江苏医保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便捷方式,全面落实“不见面”异地就医备案,实现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等待遇“一单制”结算。
部分谈判药将纳入“双通道”管理
保障参保群众医保权益,提高群众用药可及性,江苏将建立国家谈判药“双通道”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确保群众用上用好国家谈判药。
周英介绍,针对国家谈判药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依然存在堵点,部分群众反映在医院内不能用上谈判药、自费在医院外购买时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参保患者没有享受到国家谈判药利好政策的问题,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要求,我省将出台实施意见。将国家谈判药中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及创新药,纳入“双通道”管理,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参保患者用药保障,在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待遇一致,同时推进“一站式”结算,患者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其余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让符合用药政策的参保患者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提高国家谈判药供应可及性。
医保的“脱卡支付”时代来了
大力推进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方便群众寻医问诊,实现群众看病购药在定点医药机构“脱卡支付”,线上线下多渠道提供医保服务,医保的“脱卡支付”时代来了。
周英说,针对参保群众挂号、缴费排队等候时间长的问题,今年持续推进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全省参保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要提高到60%以上,加快推进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扫码支付,实现一部手机可看病,在全省定点医药机构“脱卡就医”,就医支付“不排队”、告别“来回跑”,推行医保电子凭证“诊间支付”“自助支付”等应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进一步畅通传统服务渠道,提供适老化服务,方便参保群众在经办窗口办理业务。 (南报融媒体记者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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