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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率先出台《安吉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

湖州安吉县以耕地保护监督创新省级试点为契机,日前在浙江省率先出台《安吉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推动该县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据悉,《办法》对设施农业项目的用地选址、用地规模、备案流程、建筑建设、监管机制、转让撤销、土地复垦、部门职责八大方面内容进行明确,并创新实施权证制、年审制以及积分制等,以强化监管并保障权益。

这是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不断探索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变革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果之一。“设施农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设施农业发展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所在。”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设施农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数字化与标准化程度低等实际情况,打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组合拳,旨在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快速发展。

在这套组合拳中,通过规范用地监管,明确了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配套用地的选址细则,实行用地申请门槛、用地占比、用地规模上限“三控制”,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权、资格权、所有权”三权分置,细化统一建筑层数、层高及样式,目前已有73宗统一样式的建筑落成。为保障用地需求,联合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开展上门服务,与经营主体对接,全面掌握用地需求,实现现场审核、现场备案、即时放样,备案时限从5个工作日缩减至当日办结。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安吉已将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纳入“一链一库一图一码”数字化管理平台,建立以产权登记代码为中心的全业务智能管控机制,目前已有18宗设施农业用地项目管理纳入平台。同时,依托“浙里办”APP实现了掌上申报备案,当前移动端申请办理设施农业用地项目的有27宗,推动备案申请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优化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提高安吉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水平,持续擦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的金字招牌。”相关负责人表示。(崔吉丽、王一堡)

标签: 农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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