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气象部门预报,3月10日至11日北京市将发生一次空气重污染过程。根据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市城管执法局于3月10日0时启动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对施工扬尘、道路遗撒、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秸秆)、露天烧烤以及无照售煤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加强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的检查,督促责任单位或个人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督促施工工地停止室外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混凝土搅拌等施工作业。同时,按照“接诉即办”的工作要求,及时处理群众关于空气重污染类违法行为的举报。
为了做好此次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城管执法部门已经提前到相关企业、单位进行宣传告知,坚持“四看、五问”工作要求,即“看工地门口是否张贴黄色预警告知书,看工地是否存在裸露地面现象,看工地是否采取有效降尘措施,看工地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车辆作业”;“问工地是否接到黄色预警通知,问工地是否有属地执法队来告知,问现场人员是否知悉黄色预警时应采取的措施,问工地现已采取及将要采取何种措施应对雾霾,问工地是否有现场值班负责人”。
黄色预警期间,城管执法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加大对空气重污染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罚。市、区两级城管督察部门将加强对属地执法队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按照空气重污染应急暨督察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对立案案件进行实时跟踪盯办。对督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落实,对重点问题进行挂账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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