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昨天(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充实了委托内容,同时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对委托资金提供各种形式的增值保证。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通知》 充实了委托内容,规定可将疾病审核和费用支付、失能收入损失审核和费用支付、护理审核和费用支付、健康管理服务等纳入委托事项,并取消对委托管理业务的产品备案管理。
《通知》还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将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异化为理财业务,不得对委托资金提供各种形式的增值保证,从制度上避免以“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之名行“委托理财”之实。
针对实际中存在的收取的管理费明显低于成本恶性竞争的情况,此次修订要求管理费用应覆盖委托管理业务各项成本,也可以根据实际管理成本进行浮动,但浮动办法应在委托管理合同中列明。另外,《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不得通过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为他人提供违法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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