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持续缩水,122亿存款不翼而飞……备受关注的*ST康得(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月8日起正式停牌。证监会认定其年报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表示相关“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拟对康得新及主要责任人员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顶格处罚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深交所方面则表示,如证监会作出上述最终行政处罚决定,深交所将第一时间启动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
相关文件披露,2015至2018年康得新共虚增利润119亿元,堪称中国证券市场有史以来最大金额的造假案。如此造假,何以瞒天过海?市值大幅缩水,投资者利益又该如何保护?
治理失范财报失真 理当承担法律责任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汤欣
:康得新治理失范、财报失真,要承担法律责任。第一,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就会面临责令改正、警告、罚款,包括像市场禁入的监管措施;第二,因为造假造成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有权提起诉讼,请求当事人、违反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的法律责任;第三,如果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违法刑律,要承担刑法的法律责任。
监管“正位”让“瞒天过海”无处藏身
财经评论员 万喆
:仔细查资料,并不难发现异常。2015年以来,公司财报利润动辄十几亿、几十亿,但它的经营性现金流只有几千万,这本身是很不符合常理的状况。甚至2016年利润有30多亿,但那年它的经营性现金流已经是负数,利润、资产和现金流非常不匹配。但它依然能这么长时间造假,而且金额巨大。现在这件事爆出来,应该是因为监管“正位”,使得“瞒天过海”无处遁形。
把关人失守应承担相应责任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汤欣:
首先,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也就是上市公司或者是证券发行的发行人,要承担第一位的法律责任。除此之外,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发行人尽到中介工作、辅助工作的,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以及如果涉及像欺诈上市的问题,还包括保荐机构和证券公司,如果在法律意见书当中出现问题还涉及律师事务所,在评估意见书当中有问题,评估师事务所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造成投资者损失的话,相关环节难逃其咎。一句话,失守的问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退市 投资者利益如何保护?
康得新已满足强制退市条件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汤欣
:一个有活力的市场,应该是活水机制。既不断有好的公司进入市场,也有一些差的公司被淘汰出局。证监会近期一些政策中引入了强制退市,加强了淘汰不良企业的机制,本次康得新的情况,按照退市新政和交易所出台的相关退市实施办法,已经满足了强制退市的条件,接下来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具体措施落地后,交易所也会启动相应退市的程序。
乱“市” 不仅要上罚 还要上刑
财经评论员 万喆
:很长时间里,类似事件给人的印象就是震慑作用不明显,因为处罚太轻。举一个美国安然的例子,2001年安然财务欺诈披露出来以后,24天内就破产了,当时公司被罚款5亿美元,CEO被判刑24年并罚款4500万美元,财务欺诈组织者坐6年牢,罚了2380万美元,甚至已经过世的安然公司创始人也被追讨1200万美元,给公司做审计的当时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达信因此破产,花旗、摩根大通,还有美洲银行等参与方也都付出了巨额赔偿,可以说拳拳到肉。所以,一定要让违规违法的人知道,代价是非常高的。
资本市场应落实投资者优先机制 赔偿应优先于罚款和罚金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汤欣
:在资本市场上保护投资者是一个基本的理念,落实所谓的投资者优先机制,具体来说,如果就违法行为进行赔偿,对投资者的赔偿应该优先于违法行为人所缴纳的罚款和罚金。
因为证券法本来有规定,说投资者优先。对违法行为人施加了罚款,或者有刑事罚金,如果先收归国库所有,很容易出现没有充足资金赔偿投资者的情况。
如果对法律进行细部落实,要求投资者可以向违法行为人缴纳的金额来获取赔偿,赔偿完了以后,如果还有剩余再收缴国库,这对投资者保护就会有更加充足的依靠,否则投资者到法院,或者是到调解机构寻求赔偿之后,却没有赔偿资金,实际上是一个谈不到落地的赔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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