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口市科技局制定了《关于科技支持全市经济平稳发展的十一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积极支持企业实施科技创新项目、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落实服务企业举措3个方面,明确了11项工作措施,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科技牌”,为企业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当好“服务员”。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措施》提出,积极支持企业实施科技创新项目。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组织全市创新型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及时拨付科技项目资金及科技企业补助资金,督促各县区及时拨付省级财政科技资金;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着力构建“京津研发、张家口转化”新模式;促进后冬奥经济快速发展。
助力企业纾难解困,积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开展“政银联动助力科技园区”活动,积极摸排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联合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一体两翼”助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面向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等,为入驻企业优先提供股权投资、普惠贷款、项目融资、设备租赁等综合服务;组织开展银企对接、企业推介等专项活动。
多举措服务企业发展,《措施》提出,加大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力度,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增值税免税、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减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征等政策应享尽享,简化办理程序,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向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引导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与企业开展科技精准帮扶。
今年以来,张家口市科技局督导落实科技项目应拨未拨资金705万元,争取省级科技项目95项,开展科技培训、技术指导等科技服务活动300多场次,为94家企业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资金1648万元,全市新备案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30家,新建成各类创新平台9家,推动科技型企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